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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监管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2-21 09: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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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能源局和山西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公开山西能源监管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办门户网站(http://tyb.nea.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报告有何疑问,请与山西能源监管办综合处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邮编:030006;电话:0351-7218299;传真:0351-7218317;电子邮箱:longying@nea.gov.cn)。

2015年,山西能源监管办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能源监管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概述

2015年,我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拓展公共平台,结合山西能源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打造更为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通过网站、简报、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的政务工作。在完善网络信息公开的同时,重新设计了网站版块,增加行政许可信息系统的在线服务、方便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许可效能,更新了政务公开大厅的设施,及时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交纸质文件和信息,增加了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公开、便捷的查询政务信息,达到了改进信息公开效果的目的。
    二是不断完善夯实保障措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组构成,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信息公开和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日程,推动权力运行透明,提高社会凝聚“软实力”,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力量,设置专岗专责人员,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办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逐步加强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网上予以公布,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要求各处室根据目录的要求,对本处行使行政职权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围绕监管电力市场运行,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电力业务许可、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市场秩序、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节能减排监测、能源投诉举报等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推动舆情回应机制建立。注重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府信息的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社会公众对政务工作、政府信息的公开的疑惑和误解,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力争第一时间答疑解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同时结合山西省内推行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制度,积极加强与驻地新闻宣传部门、信息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不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在驻地多项平台及时发布的沟通机制,还建立了定期通报信息情况、重大舆情联席制度等多项机制,确保重大舆情的及时回应和主动发布,以事实说话,达到正面舆论引导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量
  2015年,我办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27条,其中监管动态72条,监管要闻102条,公示公告410条,专题监管工作信息243条;向山西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153件,以方便大众查阅。
   (二)信息公开类别
   2015年,山西能源监管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以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为分析样本)有:监管动态72条,占8.7%;监管要闻102条,占12.3%;公示公告410条,占49.6%;专题监管工作信息243条,占29.4%。其中党团工作类15条,占6.2%;电力安全监管类68条,占28%;电力业务许可类78条,占32.1%;行业监管类26条,占10.7%;市场监管类18条,占7.4%;行政执法类38条,占15.6%。
   (三)信息公开平台
    2015年,我办主要通过办门户网站、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中国电力报、办证大厅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山西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平台以及省档案馆、图书馆等大众查阅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办开设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接收用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及咨询事项。2015年度,全年登录12398热线平台17011人次,有效信息1797件。电子邮件3件,信函3件,上级部门转办1件,来访2件。根据反映内容及诉求分类,投诉信息113件,举报8件,咨询1676件,主要涉及供电服务、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发电等方面。依据国家规定,直接处理投诉举报121件,办结率为100%,联合电力企业处理1676件,办结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办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来源于相关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纳入机关日常预算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因此未产生与此相关的费用。在答复群众咨询等事项上我办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以下亟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1.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信息,但有些时候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

2.信息工作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力度等仍需加强。
    3.应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纳入我办在建的山西能源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并细化需求方案。

4.由于信息公开人员无专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二)改进措施
    我办将针对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提高人员时效性意识,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公布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督促信息工作人员和各业务处室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针对信息公开制度出台了《山西能源监管办新闻报道、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管理制度。
    3.2016年山西能源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需求方案已经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功能模块纳入系统建设。

4.不断夯实信息工作基础,加强对信息公开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16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认真学习《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提高信息公开网上互动能力,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工作效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程序,适时增订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账号,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宣称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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