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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监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03-15 10: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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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监会和山西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公开山西电监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办门户网站(http://tyb.serc.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报告有何疑问,请与山西电监办综合处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邮编:030006;电话:0351-7218301;传真:0351-7218300;电子邮箱:wangjh@serc.gov.cn)。
    一、概述 
    2011年,山西电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电力监管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组构成,完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拓展公开平台,在完善网络信息公开的同时,更新了政务公开大厅的设施,及时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交纸质文件和信息,增加了公开渠道,达到了改进信息公开效果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量
    2011年,我办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95条;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470条(截止2011年底,我办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已发布信息总量达1458条,在省电监办中排名第一;在山西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49条;分别向山西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104份,以方便大众查阅。
    (二)信息公开类别
    2011年,山西电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以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为分析样本)有:综合办公类16条,占3.23%;安全监管类99条,占20%;电力业务许可类187条,占37.78%;输电和供电监管类29条,占5.86%;电力市场和价格财务监管类86条,占17.37%;行政执法类55条,占11.11%;其他类23条,占4.65%。
    (三)信息公开平台
    2011年,我办主要通过办门户网站、12398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山西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平台和省档案馆、图书馆等大众查阅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办开设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接收用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及咨询事项。2011年度,我办共接受咨询类信息712件,主要涉及供电服务、电力业务许可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办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来源于相关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纳入机关日常预算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因此未产生与此相关的费用。在答复群众咨询等事项上我办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以下亟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1、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信息,但有些时候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
    2、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都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3、信息工作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力度等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办将针对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提高时效意识,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公布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2、不断夯实信息工作基础,在编制问题解决前,减轻兼职人员信息工作外的工作量,让兼职人员有更多时间投入到信息工作上来。
    3、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督促信息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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