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证后管理,持续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现对人员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提出如下整改要求,请各有关企业认真落实。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人员兼任情况不符合要求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经筛查,截至目前,共715家企业人员兼任情况不符合要求(名单见附件1)。
(二)人员数量情况不符合要求
《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的人员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相应许可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筛查,截至目前,共48家企业人员数量情况不符合要求(名单见附件2)。
二、整改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落实对上述两类问题的自查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我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一)人员兼任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请按照《管理办法》的条件标准集中进行对标调整,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离职,调整人员兼任情况,确保符合要求。例如,王某在某单位同时兼任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该单位可继续保留王某的技术人员任职,对技能人员进行离职,也可继续保留王某的技能人员任职,对技术人员进行离职,均满足要求。
(二)人员数量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请按照《管理办法》的条
件标准,在2025年12月19日前,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入职,确保持续符合许可证级别所对应的人员数量要求。
咨询电话:0351-7218329
附件:1.人员兼任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清单
2.人员数量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清单
关于对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人员不符合许可条件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