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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办于2025年4月15日完成许可证审批程序,决定准予以下企业登记事项变更,现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1
长子县朗晴协合风电有限公司
1510421-00731
法定代表人
吴德明
简孝林
如有异议,可致电:0351-721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