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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办于2024年12月25日完成许可证审批程序,决定准予以下企业许可事项变更,现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变更事项
机组受让人
1
吉县垚鑫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1010417-00397
转让已运营#3发电机组
蒲县垚鑫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可致电:0351-7218329。
承诺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