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办郑重声明:
一、我办不存在指派任何中介组织、为某些中介组织提供特殊服务的情况,且坚决反对中介组织弄虚作假、欺瞒诈骗等行为。一直以来,我办坚决抵制中介组织代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针对任何申请主体,我办均一视同仁,按流程规范受理、按标准进行审核。请各企业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二、国家能源局新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36号令)对企业申请条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简化许可条件,减少许可材料,降低申请门槛,目的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方便许可申请,参与市场活动。企业在认真学习许可标准的情况下,完全能够自主准备申请材料,我办将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为企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许可办理服务。
三、各有关企业应组织所属人员自行填报,如遇问题可与山西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政务大厅联系,我办将进行详细的政策解答和咨询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核实相关信息,坚决杜绝中介机构或代办人员介入。
四、对于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各有关企业务必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向我办和公安机关反映,以共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我办将保留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山西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大厅电话:0351-7218329
山西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监督电话:0351-7218286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