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晋监能市场〔2021〕9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凯瑞达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深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唐山西能源营销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临汾汾能电力科技试验有限公司等6家代理的企业(试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山西能源监管办反映。
联系人:薛文瑞
电 话:0351-7218284
传 真:0351-7218317
附件:辅助服务聚合电力用户(试点)公示名单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