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8号令)及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4日收到以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现予公布:
1. 大唐繁峙砂河100MW光伏发电项目及220kV送出线路工程;
2. 河北建投绿能星岚县二期100MW光伏电站项目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
3. 介休市100MW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
4. 娄烦县道仁沟100MW风力发电项目及220kV送出线路工程;
5. 山西华电右玉2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
6. 太谷区华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及220kV送出线路工程;
7. 云州同泰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及220kV外送线路工程;
8. 翼城县100MW/50.43MWh独立混合调频储能电站建设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电网侧);
9. 原平市50MW光伏+50MW风电同场结合生态治理基地项目(发电侧);
10. 申能新能源岚县河口乡80MW光伏发电项目(发电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