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8号令)》及相关规定,2023年11月21日收到以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现予公布:
1.灵丘县150MW光伏发电加百分之十储能项目及配套220kV送出工程;
2.大唐山西阳城芹池寺头150MW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220KV送出工程;
3.大唐山西阳城润城100MW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类);
4.沁县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及220kV外送线路工程;
5.大同市新荣区300MW 光伏+30MW/30MWh储能(一期100MW光伏+10MW/MWh 储能)光伏示范项目(发电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