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山西电网两个细则
2014年8月份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根据华北监管局两个细则的有关规定,2014年8月份山西电网并网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结果已经过公示,未接到发电企业争议或申诉报告,结果有效,现予以确认,请省电力公司按照附件1予以结算。
一、8月份考核补偿基本情况
8月份,全省68家省调发电企业参与“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管理。基本情况为:考核支出1087.59万元,比上月减少168.7万元,环比下降13.4%,主要是发电计划考核减少116.34万元;补偿收入4009.81万元,比上月增加640.11万元,环比上升19%,主要是调峰补偿增加684.32万元。净收入的发电厂17家,占25%,机组容量1549万千瓦,占总装机36.73%;净支出的发电厂43家,占63.24%,机组容量2398.62万千瓦,占总装机56.88%;盈亏平衡的发电厂8家,占11.76%,机组容量269.5万千瓦,占总装机6.39%。
二、有关事项
(一)根据我办晋电监市场〔2011〕77号文件中“所有火电机组允许每年非计划停运1次,临修240小时,循环硫化床锅炉机组允许每年非计划停运2次,临修480小时”的规定,本月减免2台次机组的非停考核费用67.8万元。具体如下:
非停考核减免情况:耀光02#机组27.12万元、平朔03#机组40.68万元。
(二)根据我办关于发电机组因政府环保要求造成停机不进行考核的规定,本月减免太一12#机组8月发生的非停考核费用41.62万元。
(三)根据《关于明确煤层气电厂两个细则考核有关事项的函》(晋电监市场函〔2013〕21号)精神,鉴于山西寿阳国新热电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朝阳热电厂)实际情况,决定暂不对其进行发电计划和调峰考核,但须保留相关数据,下一步,我办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其并网运行管理考核有关问题。
联系处室:市场监管处
联 系 人:邹龙杰 郑娜娜
联系电话:0351-7218336 传真:0351-7218596
电子邮箱:zoulj@serc.gov.cn zhengnn@serc.gov.cn
附件:1.山西电网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算汇总表
2.山西电网辅助服务补偿统计表
3.山西电网并网运行考核统计表
4.山西电网并网运行免考情况统计表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