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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2014年1-9月山西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的通知
2014-11-30 17: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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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2014年1-9月山西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2014年1-9月山西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各电力企业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4年1-9月,全省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2014年1-9月,全省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其中,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

    二、事故简况

    1.2014年7月1日,山西弘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电网分公司进行220千伏临兴Ⅱ回线工程G5号塔建设施工时,因绞磨机绞磨尾绳松脱,使G5号塔中相导线脱落,导致正在该导线上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坠落,造成1人死亡。

    2.2014年9月16日,山西省供电承装公司在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广灵县大仁庄风电项目线路送出工程施工中,组立抱杆时,抱杆拉线失控,抱杆倾斜,造成2人坠地死亡。

    3.2014年8月29日,上海腾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灵润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卧羊场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中,起吊21#发电风机风轮时,发生吊车倾翻风轮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三、监管要求

    1.要高度重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要认真开展电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在建电力工程,要立即停工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3.要坚决杜绝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198号)要求,切实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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