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转发
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各有关风电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工作,华北能源监管局对《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予转发,请依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省电力公司要做好技术支持系统的调整工作,完善风电场并网运行考核管理,按期将考核情况及有关问题报送我办。
2、各风电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及时解决试运行期存在的问题,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设备运行管理水平,促进电网安全运行。
3、风电并网运行自11月起进入正式考核,全额结算考核资金,因自身原因在试运行期仍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并网安全性评价和新机转商手续的,按规定进行考核,请各有关电厂加快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4]637号)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