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力公司、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晋电监市场〔2011〕77号、晋电监市场〔2011〕154号文件规定,我办于10月组织省电力公司调控中心、省电科院相关人员和专家,分别对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机组的运行方式进行了核查。核查人员通过查验发电业务许可证、热网系统资料、首站设备采购技术说明书、锅炉最低稳燃试验报告、汽轮机热力特性书、供热期机组运行参数、供热合同等资料,结合机组供热期的实际运行情况,确认了机组供热中期和初末期的开机方式和出力,现将现场核查结果下发(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电力公司调控中心要按照确认的供热机组运行方式,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公平公正调用机组调峰,确保火电厂设备安全和供热安全,按期公开火电厂参与调峰情况信息。
二、今后,新建供热机组或火电厂设备容量和供热负荷变化时,应及时向我办申请运行方式核定,我办将组织有关专家核查确定。
附件:山西电网部分供热机组运行方式
2013年11月4日
附件:2013年供热核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