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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润宏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20号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批复(晋电监市场〔2013〕61号)
2013-04-16 1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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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润宏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
    《关于晋城市润宏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瓦斯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申请》(晋润电字[20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晋城市润宏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20号机组基本符合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条件,同意进入商业运营。
    二、1-20号机组调试期为2012年 8月6日0时(首台)-2012年8月23日0时(末台),进入商业运营的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0时。
    三、请山西省电力公司依据本文件确认的进入商业运营的时点,对调试期结束至取得商业运营批复期间的上网电量,按照调试电价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差追溯结算差额电费,与4月份电费一并结清。
    四、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城市润宏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应于4月份电费结清后10日内,分别向我办报送调试期电费及差额电费追溯结算情况。
    五、晋城市润宏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与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协议》,按时完成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如到期未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我办将取消商业运营资格。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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