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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约访工作的通知(晋电监市场〔2013〕5号)
2013-02-21 16: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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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促进电力交易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公平,根据国家电监会安排,我办定于近期开展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约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月21日—30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约谈范围
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山西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山西分公司、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华能集团山西分公司、国电山西分公司、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同煤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山西代表处;各发电集团公司所属骨干电厂及电力上市公司。
    三、约谈形式
采取背靠背、单独约谈约访的形式。
    四、约谈人员
省电力公司分管领导及交易中心、调控中心、财资部、营销部、发策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发电集团、电厂分管领导及营销部、财务部、生产运行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约谈内容及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提纲》(见附件2),认真准备书面材料(10份),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数据准确,内容详实。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17日下午6: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及参会人员名单报送我办。
联 系 人:傅维周   邹龙杰
联系电话:0351-7218336
传真电话:0351-7218287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

附件:1.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日程安排
            2.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提纲
            3.会议回执



                   2013年1月14日
附件1

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日程安排

单   位 时  间 地  点
大唐山西分公司 1月21日
9:00-11: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大唐国际山西代表处 1月21日
15:00-17: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华能山西分公司 1月22日
9:00-11: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华电山西分公司 1月22日
15:00-17: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1月23日
9:00-11: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月23日
15:00-17: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国电山西分公司 1月24日
9:00-11: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 1月24日15:00-17: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同煤集团电力能源公司 1月25日
9:00-11: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山西省电力公司 1月30日
9:00-11:30
山西电监办
5层会议室
注: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2

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谈提纲

一、电力系统发展基本情况
1.电网建设情况(含输变电容量、联络线等相关情况和数据),电源建设情况;
2.常规燃煤电厂基本情况;
3.风电场基本情况;
    4.水电厂基本情况
5.自备电厂基本情况;
6.综合利用电厂基本情况等。
二、电力交易执行情况
1.网厂基数电能交易、跨省(区)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各类电力交易开展情况(包括电量、电价、交易方式等);
2.各类交易合同签订、备案情况;
3.各类交易合同完成率情况。
三、厂网界面工作情况
    1.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开展情况;
    2.电源项目自建送出工程及回购情况,电厂端涉网设备建设、调试情况;
3.电力企业单方面出台厂网界面相关规则约束性文件情况;
4.对厂网界面厂网联席会议制度、合同(协议)备案制度、
电力调度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监管约谈约访制度、监管报告制度(“五项制度”)的建议。
    四、发电机组并网运行情况
1.发电机组持证并网情况;
2.新建机组投产及并网调试情况(机组台数、容量及调试电量),正式转商运前电价执行情况,新建机组转商运及差额资金分配情况等;
3.常规燃煤机组年度基数电量累计完成比率、公平性情况(分电厂列表);
4.合同分解月度计划与调度实际执行计划(平均)偏差情况(分月列表);
5.机组负荷率水平公平性情况;
6.对机组运行参数的意见;
7.全年日平均旋转备用情况(具体数据);
8.自备电厂、综合利用电厂、热电联产电厂、分布式电源、抽水蓄能电站等非常规电源的运行情况、问题及建议。
五、电费结算情况
1.电费计算与合同约定对应情况;
2.电费结算及时性(是否符合电监会厂网电费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3.向用户收取的承兑汇票情况,支付给各电厂承兑汇票使用比例及公平性情况;
4.电费结算现金支付率,同比情况。
六、其他情况
1.电力企业2012年资产重组等重大变化情况;
2.电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
3.信息披露、报告的主要手段和次数;
4.事前信息披露和报送的次数;
5.跨省区交易双方电力电量供需数据披露情况;
6.电力企业对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的有关建议等。
附件3

会 议 回 执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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