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自
为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统称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维护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监会从2006年9月,启动了《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并在广泛调研和的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核准的与省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运行的新建火力发电机组、新建水力发电机组。
联 系 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 邓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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