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聚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联合省能源局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制度体系,建立煤电机组压火启停调峰等市场机制,着力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与系统调节灵活性。
一是鼓励煤电机组压火启停调峰。进一步健全煤电调节支撑政策,允许煤电机组以“压火运行”方式执行日前出清的启停安排,对满足平均有功出力不高于额定容量1.5%、单次压火超2小时等条件的机组视同启停调峰,根据压火时长与煤电机组在电力市场中允许最小停机时间的比例给予启动补偿,进一步释放存量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潜力。二是充分发挥独立储能与抽蓄机组灵活调节价值。为更好释放真实价格信号,在上、下网侧全面实行节点电价结算:实际发(用)电量按实时节点电价结算,日前出清电量按日前与实时节点电价差值结算,中长期合约电量按合约价格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结算,更好引导储能等调节资源在电网阻塞和新能源大发时段科学充放电,实现与电网调节需求的动态匹配。三是多种调节机制协同发力。已完成快速爬坡和备用辅助服务规则构建,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响应潜力得到有效释放,上半年累计增加清洁能源消纳10.6亿千瓦时,利用率提升1.8个百分点;建立燃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激励机制,推动全省74%的完成改造,有效支撑煤电向支撑性调节电源转型,促进新能源高水平消纳。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推动解决制约系统灵活性的堵点难点,助力电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