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1号令,以下简称“41号令”),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10大类49项电力重大隐患判定情形。山西能源监管办迅速组织学习宣贯,积极推动政策快速落地,确保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一是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组织省内电力企业参加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会议等培训,跟进学习权威解读,掌握41号令出台背景、核心条款、判定标准、监管要求等内容,夯实监管基础。二是全域覆盖,扎实开展宣贯部署。组织召开月度监管例会,围绕41号令宣贯落实开展交流发言,要求各电力企业切实扛牢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电力企业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照判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三是系统谋划,纳入日常持续推进。把41号令贯彻落实纳入年度电力安全监管、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要内容,细化完善配套落实举措,以严实监管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以41号令贯彻落实为契机,结合年度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力度,聚焦电力安全保供、电网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筑牢电力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