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山西省内部分电力企业存在未能动态保持许可条件、登记事项变更超时限、告知承诺制核查资料提交不及时、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等问题,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质许可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资质许可管理相关工作进行重点安排。
《通知》强调,各有关电力企业一是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人员保持情况,出现不满足人员要求后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确保动态保持许可条件;二是要配合做好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工作,在接到核查通知后7日内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上传所需支撑材料;三是要按规定申请登记事项变更,确保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四是要按规定申请许可延续或机组延寿,坚决杜绝无证经营或无证发电行为。《通知》要求各电力集团公司加强领导,组织所属企业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情况,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排查结果。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加大监管力度,注重闭环监管和问题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按许可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动态保持许可条件,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山西能源监管办将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撤销许可或重新核定许可等级、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等措施,切实维护许可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