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诚信守法的行业信用环境,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山西能源监管办实行“两书同达”制度,在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主动告知企业行政处罚信用公示期限、公示平台、失信程度、可申请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助力企业重塑良好信用形象。
近期,山西能源监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信用监管工作实际,推行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制度。确保失信主体第一时间知悉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及程序,及时督促企业重塑自身诚信形象,最短时限帮助企业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和因失信附带的各种经营限制,充分发挥信用的正面激励作用,切实提升企业对信用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信用管理水平。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跟踪落实“两书同达”制度的执行情况,继续强化信用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关心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难题,鼓励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山西能源行业整体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