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二)个性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二、普法对象
山西能源监管办全体干部、省内能源企业、能源用户、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全体干部、能源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不断提升,对法律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逐步降低市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率。
四、普法举措
1.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和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方式,利用OA办公系统、门户网站等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和宣传,遵循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完成时间:全年)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在执法监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主动开展“面对面”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处、行业监管处、电力安全监管处、资质管理处、稽查处;完成时间:全年)
3.结合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综合处、电力安全监管处;完成时间: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
4.每半年组织全体干部开展1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程序意识、规范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执法能力。
(责任单位:稽查处;完成时间:全年)
五、责任领导
山西能源监管办党组成员、监管副专员 李贵平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