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配合做好12398投诉举报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12月19日稽查局会议精神。近日,山西电监办对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大同、朔州两个供电分公司的9个供电营业所开展12398投诉举报标识普及和宣传工作专项抽查。
抽查发现,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分公司和朔州供电分公司均对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宣贯,按照“高质量、快速度、分层次、全覆盖”原则,制订落实工作方案,分层次学习。朔州供电公司在开展营销、广告等宣传活动时,同时宣传12398热线相关内容,通过电台、电视等渠道对12398热线进行公告,印刷材料20000余份。大同供电分公司在向用户下发《欠缴电费停电通知单》、《催缴电费告知单》、《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等业务通知时,其内容中向用户告知“用户对违法违规行为及用户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投诉12398投诉举报热线”。两个供电公司还利用各营业窗口的滚动宣传屏幕进行宣传,使12398热线真正成为电力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广大电力用户及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在对以上9个供电营业所的检查中发现,各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营业厅和供电营业所均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格式设置、公布电力服务热线电话和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制作12398标识牌,并固定在营业厅门口显著位置。但仍有部分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在电力展示区,开展营销等宣传活动时,未按要求设置12398热线宣传专栏。二是在安全用电小常识等用电知识宣传服务中,没有进行12398热线介绍工作。三是在滚动宣传屏幕对电力业务、相关法规进行展示、解说宣传时,没有同步对12398热线进行简要介绍。
【来源】山西电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