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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监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燃煤电厂脱硝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2013-01-06 1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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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山西电监办会同环保、发改、物价等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大唐太原二电厂10号、11号机组脱硝改造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并召开了现场验收会。

验收组认真细致地查看了发电企业脱硫脱硝控制室、脱硝CEMS小室、脱硝系统环保设施运行情况,DCS历史数据以及相关台账资料,听取了企业关于改造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的工作报告和环境监测部门对烟气脱硝系统监测情况的汇报。验收组按照有关污染减排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验收组认为企业机组烟气脱硝工程设计规范,试运行基本稳定,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脱硝效率满足设计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同时,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会上,山西电监办对发电企业提出了3点要求:一要加强脱硝还原剂在运输、使用和贮存等环节的风险防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二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安全规程,加大安全管控力度。三要不断优化减排设施运行方式,加大分析测算力度,切实在减排成效和优化运行成本上取得积极成效。

 

【来源】山西电监办

    【日期】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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