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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发电机组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意见(晋电监安全〔2013〕130号)
2013-10-30 1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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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华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规定,你单位在自查自评满足条件后,向我办提出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申请,并委托中智国际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作为评价中介机构。依据有关发电机组并网安评规定和调度隶属关系,经我办审查同意,中智国际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组织现场查评组,依据《华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2011年版)》,于2013年6月25日至7月2日对你单位所属发电机组进行了现场查评。
    8月1日,你单位向我办报送了《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和《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隐患整改及监控计划表》,经8月15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意见确认如下:
    一、根据《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发电机组安全性评价必备项目22项,无关项0项,实查22项,符合要求22项,符合率100%;评分项目总计240项,无关项14项,实查226项,平均得分率86.8%,其中:电气一次设备得分率84.2%,电气二次设备得分率84.6%,调度运行及安全管理得分率87.4%。你单位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结果符合《华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程序符合要求,同意《评价报告》和现场评价总结会结论意见。
    二、你单位要按照山西电监办《关于对并网安全性评价中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的函》(晋电监安全函〔2013〕54号)和《评价报告》、《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隐患整改及监控计划表》的整改期限要求,高度重视,立即整改,特别是尽快完成消防设施国家强制性验收工作,细化监控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根据整改计划,主要项目整改应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请你单位于2013年12月底前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我办,并抄送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中智国际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三、本次评价有效期为5年,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并网运行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协议等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涉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
      评价报告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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