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寒风岭、白草湾风电场进入商业运营的批复》(晋电监市场〔2013〕100号)
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
《关于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寒风岭49.5MW风电场工程项目转入商业运营的申请》(灵丘建投衡冠[2013]11号)和《关于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白草湾49.5MW风电场工程项目转入商业运营的申请》(灵丘建投衡冠[2013]12号)收悉,根据我办《山西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寒风岭风电场1-33号机组和白草湾1-33号机组符合进入商业运营的条件,同意进入商业运营。
二、寒风岭风电场1-33号机组调试期为2012年 6月1日8时(首台)-2012年7月5日8时(末台),进入商业运营的时间为2012年7月5日8时。
白草湾风电场1-33号机组调试期为2012年 12月12日8时(首台)-2012年12月22日8时(末台),进入商业运营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8时。
三、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要按照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尽早落实涉及考核设备和系统建设所需资金,确保按期完成设备改造、独立量测系统和考核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