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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电霍州发电厂1-2号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批复》(晋电监市场〔2013〕99号)
2013-08-09 16: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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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霍州发电厂、山西省电力公司:
   《国电霍州发电厂关于1号、2号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请示》(霍电发字[2013]26号)收悉,根据我办《山西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国电霍州发电厂1-2号机组基本符合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条件,同意进入商业运营。
    二、1号机组调试期为2012年 4月22日12时-2012年4月29日12时,进入商业运营的时间为2012年4月29日12时。
    2号机组调试期为2012年 8月28日22时-2012年9月5日22时,进入商业运营的时间为2012年9月5日22时。
    三、国电霍州发电厂要按照国家电监会下发的临时运营通知,在按时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后及时向我办提交许可申请。如未通过环保验收,我办将取消商业运营资格。
    四、其它事项按照《山西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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