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电力企业:
自2020年12月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启用以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一网通办”,有效提升了申请的审查效率。近日我办通过对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持证企业资料完善情况的筛查梳理,发现部分持证企业存在系统资料不完善、不一致等未动态保持许可条件的情况。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36号令)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为进一步加强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全省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对本企业基本情况和人员信息进行梳理,出现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请尽快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人员的离职与入职申请,确保上报的基本信息和在职人员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
二、请全省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企业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企业资料,若安全、生产、技术、财务四个负责人信息发生变动,需尽快更换符合条件人员并在系统上报;发电项目情况需与最新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副本)保持一致。
三、我办将及时审核各持证企业提交资料,并进一步督促各持证企业动态保持许可条件。
四、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嫌采取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抓紧对本单位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上报的资料进行完善,务必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拒不改正,我办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51-7218329
0351-7218279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