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取消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涉及的21项证明材料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3号)工作安排,结合山西能源监管实际,决定自2020年9月8日起全面实施取消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涉及的21项证明材料,《国家能源局公告》、修订后办事指南已上传至山西能源监管办门户网站,各有关单位在提出许可申请前认真阅读,严格执行。
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采取全程网上办理或者大厅现场(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目前,网上办理模块正在建设,预计9月9日完成;在此之前申请办理许可业务的企业可直接到大厅现场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1-7218329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