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监管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能源局和山西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公开山西能源监管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办门户网站(http://tyb.serc.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报告有何疑问,请与综合处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邮编:030006;电话:0351-7218299;传真:0351-7218317;电子邮箱:longying@serc.gov.cn)。
一、概述
2014年,山西能源监管办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能源监管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组构成,完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网上予以公布,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要求各处室根据目录的要求,对本处行使行政职权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围绕电力业务许可、电力安全生产、电力市场秩序、节能减排监测、能源投诉举报等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拓展公开平台,通过网站、简报、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的政务工作。在完善网络信息公开的同时,更新了政务公开大厅的设施,重新设计了网站版块,增加行政许可信息系统的在线服务、方便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许可效能,及时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交纸质文件和信息,增加了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公开、便捷的查询政务信息,达到了改进信息公开效果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量
2014年,我办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11条,其中监管动态57条,监管要闻85条,公示公告57条,专题监管工作信息112条;向山西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157件,以方便大众查阅。
(二)信息公开类别
2014年,山西能源监管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以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为分析样本)有:监管动态57条,占18.3%;监管要闻85条,占27.3%;公示公告57条,占18.3%;专题监管工作信息112条,党团工作类9条,占8.03%;电力安全监管类2条,占1.78%;电力业务许可类60条,占53.57%;行业监管类12条,占10.71%;市场监管类7条,占6.25%;行政执法类22条,占19.64%。
(三)信息公开平台
2014年,我办主要通过办门户网站、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中国电力报、办证大厅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山西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平台以及省档案馆、图书馆等大众查阅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办开设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接收用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及咨询事项。2014年度,全年登录12398热线平台14894人次,有效信息1397件。电子邮件3件,信函7件,上级部门转办1件,来访2件。根据反映内容及诉求分类,投诉信息118件,举报25件,争议纠纷1件,咨询1266件,主要涉及供电服务、电力业务许可等方面。依据国家规定,直接处理投诉举报144件,办结率为100%,联合电力企业处理1266件,办结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办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来源于相关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纳入机关日常预算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因此未产生与此相关的费用。在答复群众咨询等事项上我办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以下亟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1.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信息,但有些时候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
2.信息工作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力度等仍需加强。
3.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办将针对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提高时效意识,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公布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2.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督促信息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针对信息公开制度出台了《山西电监办新闻报道、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管理制度。
3.不断夯实信息工作基础,加强对信息公开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15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不断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提高信息公开网上互动能力,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工作效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程序,适时增订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15年2月27日